姓 名:胡锁民     性 别:
出生年月:1957--2   籍 贯: 内蒙古包头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民 族: 汉族
职 务: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书记
毕业院校:1985年西安交大 1996年中国社科院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学 历: 硕士
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常务理事
内蒙古建筑设计协会 会 长
主要业绩:
1995--1997年 主持研究实验“旧油路翻修改造”及“沙区公路综合治理”获自治区交通厅单项奖;
   提出“公路养护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技术改造措施并实施,被北京军区评为边防公路养护与管 理先进个人;
1997--1998年 主持研究试验的十公里城市道路,采取“强基薄面沥青双表”技术改建,节省投资二千余万元;
  提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走向市场实行民有民营”的改革措施,节省投资40%,提高成活率30%,处于国内业界领先水平;
  提出“城市环卫保洁走向市场实行民营”的改革措施,节省投资60%,保洁率100%,处于自治区业界领先地位; ·
  提出“小城镇道路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改革措施并实施,成为自治区城镇道路先例;
  主持阿盟巴彦浩特广场规划,获自治区优秀规划一等奖;
  主持研究并实施“边远地区小城镇巴彦浩特用地制度改革及土地拍卖”取得成功,获自治区土地局单项奖;
  提出“巴彦浩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改革思路,论文被评为盟级优秀论文,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领导干部,被盟委、行署评为全盟城建工作先进个人;
1998--1999年 包头火车站站前广场规划获自治区城市专项规划二等奖;
  化德县城关镇城市总体规划获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二等奖;
2000--2001年 主持科研事业单位转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改革试点的可研规划、方案设计与实际操作,成为全国首家成功转制的案例,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建设部以及行业的认同;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小区规划及办公楼设计获国家优秀设计三等奖,自治区优秀设计一等奖;
  内蒙古政协小区规划及办公楼设计获自治区优秀设计二等奖;
  内蒙古长线局生产办公区规划及办公楼设计获自治区优秀设计二等奖;
  内蒙古人大会议厅规划设计获自治区优秀设计二等奖;
2001--2002年 参加全国统一建筑设计周期定额修编评审,即将出版:
  曾先后发表的论文有:《抓住机遇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专业人才留得住更要用得好》等,本人多次被盟、自治区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勘察设计院长等光荣称号。